農地種電空間變遷
Fellows:陳晉暉、陳均豪、林家慶、周立筠、吳彥霖、楊承翰
Mentor:謝宗震、劉嘉凱
Project Manager:鄧凱元
Project Partner:天下雜誌、國家太空中心
農電組製作了一個網頁陳述完整專案報告 (https://d4sg-solar.github.io/)
以下整理天下雜誌呂國禎副總主筆在10/26成果發表會的報告內容
問題定義
農地種電的利益與衝突
電業法將台灣電力結構入法,50%天然氣、30%燃煤、20%綠電成為法律規定。太陽能光電目標20GW(核四*7),目前總裝置容量0.95GW,未來將種20倍的太陽能
種那裡? 農地上,那台灣有多少農地?
農委會統計的台灣農地約81萬公頃,主計處調查台灣農地(含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實際耕種剩44.6萬公頃
參考資料
- 資料英雄計畫調查結果
- 國家能源政策綱領 (電業法)
- 行政院主計處,臺灣農地統計
- 農委會,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
- 環保數,污染農地調查工作
- 台電資訊揭露
分析成果
- 衛星照片定位雲林縣農地上的太陽能面光電板面積、數量
- 嚴重地層下陷地區
- 受污染農地
- 農委會農業收入調查
- 田野實地調查
成果發現
- 雲林縣太陽能光電板種電位置與污染農地並無正相關,太陽能板未種在受汙染農地上
- 雲林縣太陽能板種電與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呈現正相關,光電板集中於高鐵通過沿線鄉鎮
- 農委會編定的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不利耕作得設置綠能設施之農業用地範圍並非是不能耕作土地,實際上從水稻轉為旱作,從事農業仍有收益,種電與農業活動產生排擠作用,是否持續替代值得觀察。
- 沿海地層下陷地區尚未出現大量太陽光電板
結論
- 雲林縣調查發現,太陽光電板種電與農業產生替代與衝突
- 受污染土地、實際地層下陷區未完全使用,建議未來可使用污染與不利耕作土地
參與心得
- 將過去新聞工作龐大、複雜、無法科學化的數據,透過與資料英雄的合作,變成可統計、歸類與分析。
- 過去分散在政府不同部門、平台的資訊,透過合作也得以串聯、結合,進行統計與分析,得到更具價值與影響力的統計數據。